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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时间:2024-05-23 09:23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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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张恒
来源:党史博采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根据革命形势的需要,在中央苏区成立了行政性质的革命军事委员会,简称“中革军委”,以示与党的“中央军委”的区别。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,“中革军委”的性质实际上有着不同的变化。它与党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关系如何,还应分阶段说明。
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革军委司令部旗帜。
2、1931年1月—11月的中革军委在重大军事决策上受中央军事部的指导,具有苏区中央局军委的性质。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,中央军委改称中央军事部。这时在赣南苏区成立了“中共苏维埃区域中央局”,同时宣告成立“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”,在政治上受党中央、苏区中央局的领导。而这阶段的中央军事部,虽然不再直接指挥红军作战行动,但除主要负责党的白区军事工作外,还对中革军委、各主力红军重大决策进行指导等。早在1928年5月25日第51号《中央通告》明码规定:“苏维埃军委……同时即为党的军委。”但由于中央军事部的作用,使中革军委不具有中央军委的性质。
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旧址。
4、1934年夏—1935年10月的中革军委受党中央军事机构的领导,不具有中央军委的性质。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后,中央总负责博古代表中央领导中革军委;他把军事顾问李德看成军事权威,让其包办了中革军委的一切工作(见遵义会议通过的《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“围剿”的总结决议》);到1934年夏,又成立包括周恩来在内的军事“三人团”,掌握了中央最高军事指挥权。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取消了博古、李德的最高军事指挥权;不久成立了由毛泽东、周恩来、王稼祥组成的新的“三人团”,以周恩来为首,代表中央领导中革军委。
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。
5、1935年11月—1936年10月的西北革军委就是中革军委,具有中央军委的性质。张国焘在长征途中分裂党和红军,于1935年10月成立了第二中央及其军委(直到1936年7月取消)。党中央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,为了维护革命大业的统一局面,曾使用过中共西北中央局的名义。因此,中央在1935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,实际上就是中革军委,具有中央军委的性质。名称的变化不过是革命形势的需要。西北革军委不仅指挥西北的地方红军,而且指挥红一方面军,并为红二、四方面军的长征北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6、1936年10月—1937年7月的中革军委同时即是中央军委。红二、四方面军于1936年10月长征到达甘肃会宁地区同红一方面军会师后,为了实行对全军的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,经党中央批准,由毛泽东、彭德怀、王稼祥、朱德、张国焘、陈昌浩组成中革军委主席团。到1936年12月7日,中革军委主席团转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命令,中革军委扩大组织,由毛泽东任主席。由于这段时间中共中央没有军事机构,所以使中革军委具有了双重性质。直到1937年8月洛川会议成立了新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,政府组织系统的中革军委才告结束。